EN 62471-5 是欧盟对 IEC 62471-5 的等效采用版本,全称为《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 第 5 部分:图像投影仪》
,2015 年发布,适用于任何光源(氙灯、UHP、激光、LED 等)的图像投影仪,覆盖影院、教育、家用、商用及
微型投影等全类别产品。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:
作用
评估投影仪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眼睛和皮肤的紫外、蓝光、红外及热辐射危害,并给出相应的风险组别(Exempt、
Risk Group 1、RG2、RG3)和限值要求。
测试距离与视场
通用灯具标准 IEC/EN 62471 以 500 lx 处或 200 mm 作为参考距离,但对投影仪并不合适。EN 62471-5 规定:
分类距离统一为 1 m(与屏幕观看场景更接近);
测量视场角:
– 0.011 rad(约 0.63°)用于视网膜危害评估;
– 1.7 mrad 用于“小光源”蓝光加权评估;
若产品配有多组镜头,需对每种焦距分别测试。
主要测试项目
皮肤和眼睛的紫外危害(200–400 nm)
近紫外危害(315–400 nm)
视网膜蓝光危害(300–700 nm,B(λ) 加权)
视网膜热危害(380–1400 nm,R(λ) 加权,含微弱视觉刺激)
眼睛前部红外危害(780–1400 nm)
皮肤热危害(380–3000 nm)
对激光光源还需满足 IEC 60825-1 的 AEL 要求。
判定流程
a) 在 1 m 处测得光谱辐射亮度/照度;
b) 按各危害波段加权计算有效辐射量;
c) 与标准给出的“可接受发射极限”(AEL)比较;
d) 根据超标情况划分风险组别并在说明书中给出必要警告或使用限制。
与 IEC 62471-5 的关系
技术内容完全一致,仅前言、附录 ZZ 等增加了欧盟低电压指令 (LVD) 和人工光辐射指令 (AORD) 的符合性条款,
因此测试报告可 IEC/EN 双标。
实际应用提示
几千流明以下的桌面/家用投影机通常可达 Exempt 或 RG1;
高亮度工程/影院机型若采用多 kW 氙灯或 RGB 激光,需特别注意 RG2 以上风险,应配套吊装、安全联锁及用户
警告;
激光投影必须同时满足 IEC 60825-1 的激光等级,并在产品上贴好对应激光安全标签。
按照 EN 62471-5 完成评估后,即可作为欧盟 CE 认证中“光生物安全”项目的技术证据,也可直接用于全球大部分
采用 IEC 体系的市场的准入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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